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瑞安市危险废物收集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瑞安市危险废物收集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2月6日-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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