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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Notice
优质的技术服务质量和高效的工作作风是我们的最大优点,力求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为社会营造一个健康、环保、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龙港市殿后搬运站(普通合伙)(原苍南县龙港镇搬运装卸联合总社殿后搬运站)500吨级件杂货码头扩建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龙港市殿后搬运站(普通合伙)(原苍南县龙港镇搬运装卸联合总社殿后搬运站)500吨级件杂货码头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龙港市殿后搬运站(普通合伙)(原苍南县龙港镇搬运装卸联合总社殿后搬运站)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颜总 联系电话:1350687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