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乐清市宏茂喷涂有限公司基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宏茂喷涂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建设单位:乐清市宏茂喷涂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1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元平 联系电话:13819770166